日期:2022-03-30 浏览次数:14
买卖婚姻,是指父母在内的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,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。这种婚姻既是违背结婚当事人的意愿而包办强迫的,又是把妇女当作商品来买卖的。
在现实生活中,中山侦探提醒大家,有些女青年向男方索要较多的财物,并得到其家长的支持,不满足要求就不同意结婚。把婚姻建立在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的基础上,是滥用结婚自由权利的一种表现,我们应当加强宣传教育,禁止这种违法行为。
结婚是男女生活中的一个新起点。双方在结婚时置办一些生活用品,或互赠一些财物,或男方向女方家长赠送一些财物,都是正常的,不能视为婚姻索取财物区别开来。
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,是指包办、买卖婚姻以外的违反婚姻自由的行为。
坚持婚姻自由原则,就要反对包办、买卖婚姻,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对此新《婚姻法》第3条第一款规定: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一、概念解释
1、中山侦探帮解说:什么是包办婚姻?
包办婚姻,又称作包办强迫婚姻。包办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,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。
包办婚姻是违法行为,轻者触犯了婚姻法,属于一般违法行为,重者则是触犯了刑法,属犯罪行为。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分别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,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2、中山侦探帮解说:什么是买卖婚姻?
买卖婚姻,是指父母在内的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,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。这种婚姻既是违背结婚当事人的意愿而包办强迫的,又是把妇女当作商品来买卖的。
买卖婚姻是违法行为,触犯刑法的,属于犯罪行为。对于妇女当作商品来买卖的人贩子,我国作为重点打击对象,对其的最高刑罚是处以死刑。借婚姻索取财物,是指婚姻基本自主自愿,但女方把男方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的行为
二、坚持婚姻自由,反对包办、买卖婚姻,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,还要注意与实际生活中的一些合法行为划清两个界限:
1.要划清包办婚姻与父母、他人介绍,经过本人同意结婚界限。
前者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违法行为,后者婚姻当事人虽然是经他人介绍相识、了解后结婚的,但当事人结婚是经过本人同意的,是符合婚姻自由的合法行为。
2.要划清借婚姻索取财物与男女双方自愿赠送财物的界限。